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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人還不起,擔保人是否有義務還一、欠債人還不起,擔保人是否有義務還 債務人不還款擔保人需要承擔連帶償還債務的責任。若債務人不償還債務,保證人可以先償還欠款,之后向債務人追償。 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屬于一般保證的,債務人經法律程序后不能償還債務的,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償還債務。屬于連帶保證,債務人不還款,債權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償還債務。 擔保人起訴借款人的起訴流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副本及相關的證據(jù);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4、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5、開庭審理; 6、法院做出判決。 提供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借據(jù)、欠條或合同等書面證據(jù)。沒有書證的,應提供形成債權債務關系的時間、地點、金額,并提供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或證據(jù)線索。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條,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請求債務人向其履行債務,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明確拒絕,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第三人可以請求債務人承擔違約責任;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可以向第三人主張。 二、擔保到期了能取消擔保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第三人給債務人提供債務擔保,簽訂擔保合同后,如果經債權人同意的,可以撤回擔保。如果債權人不同意就不能撤銷。但如果主債務無效或者有騙取擔保等情形時,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xiàn),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