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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債務要怎么合法催收企業(yè)債務要怎么合法催收 1.通知付款 2.商業(yè)懲罰措施 3.法律訴訟 一、通知付款 1、電話催付電話催付在收帳過程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電話催付只是催款手段的一種,其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什么樣的人在使用它。電話催款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專業(yè)知識(合同、付款條件、供應商和客戶的權利和義務等);技巧(步驟、說話口氣、火候的掌握等);權力(與客戶談判的權力、是否有權對欠帳進行打折、是否有權決定停止向債務人供貨及停止提供賒銷等)。 注意、在債權快過訴訟時效時,還一直用電話催收是有風險的,這時一定要使用書面的形式催收,以便于證明訴訟時效的中斷。 2、信函催收 隨著電話和傳真機的普及,很多企業(yè)已不再使用信函進行催帳了。但信函催帳的優(yōu)點是不應該被忽視的: 采用信函進行催帳是非常正式的。必須明確地向債務人傳遞一個信息,您需要它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付款,不要過多地使用謙恭性的語言,例如:"很抱歉在您百忙之中打擾您"。信函的結束處一定要給對方確定的付款或回復信函的時間。 當然,對于特殊的客戶,可以設計出一套特別的政策,但必須擁有這樣的政策,因為,一味地容忍對方拖欠帳款只會增加您的成本和發(fā)生壞帳風險的可能性。最重要的是信函是訴訟時效中斷非常有效的證據(jù)。 3、傳真催收 傳真的最大優(yōu)點就是速度快,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以書面形式讓客戶了解您的要求。它的缺點是首先看到傳真的人很可能不是傳真上注明的收件人。因此,用傳真進行催帳時必須慎之又慎。應盡量避免使用威脅性語言。 4、索要確認函和書面付款計劃 在催收帳款過程中獲取客戶對債務的書面確認或要求對方提供書面的付款計劃是非常重要的。首先,書面確認和付款計劃比較正式,能給客戶留下比較深刻的印象。其次,書面確認和付款計劃對于日后通過法律或其他嚴厲手段追收欠款將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而且,書面確認或付款計劃越早拿到越好,因為,隨著催帳手段越來越嚴厲,就越來越不容易拿到了。而且,在特殊情況下,債務人可能在被催帳的過程中更換人員,如果能早拿到這樣的書面確認,催款會更加容易。 二、商業(yè)懲罰措施 若在應收帳款管理政策規(guī)定賣方可以接受的時間內買方仍然沒有付款,賣方應考慮采取商業(yè)性的懲罰措施。商業(yè)懲罰措施包括: 1、停止供貨如果客戶拖欠貨款,供應商是繼續(xù)供貨呢還是停止供貨呢?停止或中止供貨是一種非常嚴重的行為。對于供應商來說,它可能喪失了一個客戶;對于客戶來說,它可能需要供應商繼續(xù)供貨以維持其生產(chǎn)或經(jīng)營。對于供應商來說,損失客戶可能是非常嚴重的事項。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停止供貨不僅是一項商業(yè)懲罰措施,更是降低信用風險的一種手段。對于不付款的客戶繼續(xù)供貨只會增加供應商的壞帳風險。 2、征收逾期帳款利息銷售合同中一般都規(guī)定有延期付款的利息,即:供應商有權對逾期帳款收取利息。當然,是否收取利息完全取決于供應商的態(tài)度。對于出現(xiàn)臨時財務困難的客戶,供應商沒有必要行使這一權力。但對于長期拖欠貨款的客戶,供應商應該行使這一權力。 3、委托專業(yè)合法追帳機構進行追收(比如律師)供應商把逾期帳款委托給律師追收是一種商業(yè)性的懲罰措施,同時也是供應商所作的最后努力的一部分。 委托專業(yè)追帳機構的好處包括: 1)能收回相當比例的逾期帳款 2)不嚴重損害買賣雙方的合作關系,為將來的再次合作留有余地 3)突出和解決客戶的投訴和疑問 4)提高賣方的信用管理形象 5)收帳方式靈活 三、法律訴訟 是供應商為收回債務人欠款所作的最后努力。 進行法律訴訟要注意幾個方面的問題。 1、訴前準備 首先,要確認債務人的投訴已經(jīng)解決,避免在法庭上面臨債務人的反訴請求。其次,要確認債務人有足夠資產(chǎn)清償債務,否則即使獲得有利于自己的判決也無法執(zhí)行。同時,應在律師的協(xié)助下,取得充分的證據(jù),包括債務人的準確資料。 2、訴訟保全 對被告的動產(chǎn)或不動產(chǎn)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是保證判決能夠迅速執(zhí)行的重要方式。但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時,需要向法院繳納一定金額的保證金。萬一訴訟失敗,可能會給原告帶來一定的損失。 3、訴訟成本 法律訴訟的成本主要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兩部分。訴訟費是交給法院的費用,若完全勝訴,則由被告承擔;若敗訴,則由原告承擔;若各有勝負,則分別由雙方分擔。律師費是交給律師的費用。國家對律師的收費有統(tǒng)一的標準。但是,實際辦案中,律師的收費往往要遠遠高于這個標準。而法院是不承認律師的超額收費的。所以,即使原告勝訴,大部分律師費仍然得有原告承擔。 4、判決的執(zhí)行 判決執(zhí)行難是目前普遍存在的問題,人民法院的很多判決都不能得到及時的執(zhí)行,很多判決甚至被束之高閣。主要原因包括法院執(zhí)法力度不夠、公民和企業(yè)對法院判決淡漠、地方保護主義、債務人沒有足夠的資產(chǎn)、債務人在境外等。如果債務人無視法院判決,仍然不付款。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但需先向法院繳納一定的強制執(zhí)行費。要保證判決能夠得到強制執(zhí)行,債權人最好能事先了解債務人在何地擁有動產(chǎn)或不動產(chǎn)。這通常也需要花費一定費用。 上一篇開工大吉,向春而行!下一篇如何處理拒不償還債務的無賴 |